川宝投资

关于川宝金湖1号私募投资基金清盘公告

2017-04-21

遵循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原则,履行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义务,特此公告。

尊敬的资产委托人:

【川宝金湖1号私募投资基金】于2016年11月15日成立并生效,我司作为川宝金湖1号私募投资基金基金管理人,确认于产品终止日2017年4月21日终止基金合同。

作为本基金资产管理人,北京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以投资人收益最大化为目标,勤勉尽责,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管理、运用基金资产,审慎处理基金各项事务。

 

特此公告。

 

 

北京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
20170421