丨 2016-11-24
遵循自愿、公平、诚实信用原则,履行诚实信用、谨慎勤勉的义务,特此公告。
尊敬的资产委托人:
【川宝金湖1号私募投资基金】截止2016年11月13日募集工作已经顺利结束。本基金于2016年11月15日成立并生效,于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产品备案完成。
作为本基金资产管理人,北京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将以投资人收益最大化为目标,勤勉尽责,严格按照基金合同管理、运用基金资产,审慎处理基金各项事务。
特此公告。
北京川宝投资管理有限公司
2016年11月24日